账 号:
密 码:
验证码:
 
当前位置: 您现在的位置: 钱袋网 > 财经视点 > 新闻正文>>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解禁股转让指导意见存在漏洞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解禁股转让指导意见存在漏洞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4-21 20:54:00 【 字体:
20日晚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各大媒体均在第一时间公布了该消息,并称之为重大利好,但仔细研读揣摩,发现其中存在巨大漏洞,如果这个漏洞不在短时间加以修补,那么这个利好仍无实质意义。

  “意见”中最引人关注的“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本条规定表面上看来是对解禁股的一个限制,但起限制的作用很小,并未能真正起到减小解禁股对市场的冲击,原因如下:

  1:大宗交易系统只是为了避免大宗交易冲击当天股价而实施的一个附加的交易过户途径,不是一个类似于代办股份转让的独立运行的封闭系统,其对解禁股并没有实质的限制作用,只不过第2天要解禁转让的股份在前一天收盘后30分钟内事先申报,也就是由以前的暗抛改为明抛,实现解禁前的信息披露。

  2:1%作为一个解禁信息披露的门坎,倘若不想因为信息披露而提前预约的,他完全可以绕过这个限制,一次解禁0.99%,可分多次完成,这样还是和以前一样,该抛的都会抛,只是一次大抛变数次小抛,短期压力变长期压力。

  3:解禁股东找人在大宗市场接单,然后很快在A股市场抛售,就可回避这个规则。在2002年2月2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公布后,3月19日深市首笔大宗交易产生。交易的卖方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买方为上海金证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买卖的股票是罗牛山。买卖双方以大宗交易的形式共完成了1980万股罗牛山股份的交易。成交将近为1.2亿,但随后了解到上海金证竟是一个注册资金只有500万办公地点已经荒废而且没有税务登记的公司,可见这宗大额交易的实质是绕开规则的一个关联交易。

  所以,昨日出台的“意见”并无实质性的作用,只能刺激市场短期人气,从中长远看并无实质改变,而从今日盘面的走势来看,机构则很可能利用这个消息逢高出货,博取短线收益。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打印此页】【返回
    看过这篇新闻的人还看过以下内容:
    福建保监局指导保险公司运用银联支付平台加强保费结算管理
    学会与保险公司抠字眼
    纽约汇市美元受上市公司业绩拖累,欧元逼近历史新高
    广东物资集团公司拟发4亿短融
    昆明市城建投资拟发15亿公司债
    关于钱袋 | 加入钱袋 | 合作伙伴 | 钱袋动态 | 市场活动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 - 2007 深圳钱袋商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2038号东方新地D座三楼
    服务热线:0755-86174670 86174672 Email:service@kdmoney.com
    保险资格编号:44030177556265800 ICP证:粤ICP备06099993号